守护“苏州蓝” 苏州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出炉”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助力苏州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相关考核要求,2020年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为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9%。年度考核目标为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年度奋斗目标为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1%。
据悉,2020年,苏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5%、22%、22%。各市、区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要求“只能向好,不能变差”。
根据上述目标,全市共排定工程治理项目2712项。日前,市政府已将苏州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下发到各地、各部门,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启动。
工程治理项目同比增长280%
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将全部完成低氮改造
相比于去年,今年大气污染更侧重系统和精准化治理,确保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覆盖,突出重点敏感区域微环境治理,加强部门专项整治联动,强调地区属地治气责任压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朱健表示,今年启动的2712项工程治理项目主要涉及工业炉窑和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超低排放评估、码头堆场扬尘防治、加油站油气回收、乡镇(街道)监测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
据悉,苏州市257台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年内将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此外,苏州市还将全面排查化工园区以及纺织印染、涂层、工业涂装、汽修喷涂等产业聚集区,全面完成1574项VOCs无组织排放和综合治理项目。年内试点建设2个汽修行业集中喷涂中心,推进集中喷涂共用共享。全面完成202家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年内完成11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试点工作。
针对薄弱环节逐一攻坚
强化六方面管理措施
根据苏州市大气环境具体症结,今年苏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六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治理。根据《工作计划》,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纳入省VOCs重点排放企业名录的企业“一企一策”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四个重点行业企业全流程治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强企业VOCs无组织控制,削减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整治方面,制定苏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重点加大工业炉窑集中地区和低端低效工艺整治淘汰。
强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和电厂排放控制。张家港市、常熟市钢铁企业全面开展全流程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张家港沙钢集团3月底前启动实施预评估工作。高新区加快推进苏钢集团搬迁工作,年内烧结、球团等涉气工段实现关停。推进自备电厂超低排放稳定达标,组织对所有自备电厂开展专项检查。
强化高污染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根据《工作计划》,苏州市年内将研究出台扩大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政策和以旧换新或淘汰补助,遏制机动车污染。制定港口水平移动机械淘汰计划,分类型、分阶段逐步实施淘汰。强化用车大户企业用车、用油承诺。
强化扬尘治理、扬尘控制水平。苏州市将开展消灭城市裸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公共停车场、闲置地块、主次干道两侧、河道沿线等区域裸土覆盖情况,5月底前完成整治,全面消灭城市裸土。督促施工工地全部签订扬尘控制承诺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渣土车运输使用监管,试点开展内环高架以内白天渣土运输。
强化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合作。根据《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框架协议》部署,4月底前,签订具体实施合同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工作任务。通过联合科研院所、部门齐抓共管、属地责任落实等手段,进一步推动高清单编制、污染来源解析、监测点评估、重点行业减排、移动源面源整治等工作。
强化大气环境专项治理。年内重点开展工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攻坚、扬尘整治提升、科学精准治气四方面共14项大气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影响机动车污染为关键的油品问题,提出全年度打击劣质油品专项执法行动。多部门联合严查劣质油品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加强重点企业用车监管,按计划承诺抓紧淘汰更新高污染运输车辆。

内容来源:苏州新闻网